书记员职责是什么
书记员在司法系统中的职责主要包括:
1. 案件记录与归档 :
负责庭审和其他法律程序中详细记录,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。
对案件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,保证材料的有序性。
2. 司法辅助工作 :
协助法官和检察官准备开庭,包括制作传票、通知等法律文书。
协助制作各类法律文书,并负责文书的记录、复印、校对、送达等。
在诉讼保全、先予执行和执行中协助法官或检察官。
3. 行政管理与服务 :
协助领导完成行政工作,如文件传递、复印等。
负责文件的起草、整理、审阅和归档。
4. 会议记录与信息传达 :
参加会议并记录会议内容,制作会议纪要。
负责向上级、下级、内部和外部传达通知、公告、指示等信息。
5. 其他事务性工作 :
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,宣布法庭纪律。
协助法官完成诉讼活动,如诉讼保全、先予执行以及执行中的各项工作。
负责领取新立案件,并在法庭立结案台账进行相关信息登记。
对中止、延期案件及时报送立案庭进行登记。
负责案件报结工作,按照法定程序填写案件流程信息表以及报结案件移交表等表格。
书记员的工作是确保法律程序公正、高效进行的重要环节,他们的工作对于维护司法系统的正常运作至关重要